关于确定李颖等3名同学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23-10-29 点击:

各年级(班级)、各党(团)支部:

经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研究,10月26日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,将李颖等3名同学列为发展对象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一、公示对象

1.李颖,女,汉族,1999年11月生,2021级研究生班学生,现任2021级研究生班团支书。2022年3月18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3年10月26日,经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研究,学院党委备案同意,确定将其列为发展对象。

2.吴桐,女,汉族,1998年5月生,2021级研究生班学生,现任2021级研究生班就业委员。2022年3月18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3年10月26日,经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研究,学院党委备案同意,确定将其列为发展对象。

3.张斌杰,女,汉族,1997年10月生,2021级研究生班学生,现任2021级研究生班纪检委员。2022年3月18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3年10月26日,经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研究,学院党委备案同意,确定将其列为发展对象。

二、公示时间(五个工作日)

2023年10月30日—2023年11月3日。

三、公示说明

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,可与学院联系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,来信要署真实姓名,来电应告知真实姓名。

联系电话:83916602

联系人:张俊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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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10月29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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